政策动态 | 最高1000万元补助!重庆出台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冷链流通体系建设;新疆印发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
#最高1000万元补助!重庆出台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冷链流通体系建设
#预制菜规范化再提速:新疆印发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
最高1000万元补助!重庆出台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冷链流通体系建设
近日,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《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》,通过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、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、支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等十方面政策,加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,将60%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,重点围绕粮油、肉蛋奶、果蔬、休闲食品、预制菜、火锅食材、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,支持种养业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。
在支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交易市场、集散分拨中心项目,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%,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建设,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%,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。支持通道冷链运输,对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输的冷藏集装箱,按普通集装箱奖励标准上浮5—10个百分点进行奖励。
预制菜规范化再提速:新疆印发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
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(试行)》,进一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,自2023年7月21日起实施!
《方案》中明确: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,经调制等预处理、熟制或不熟制、包装等工艺制成的,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食用的预包装菜肴。
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预制菜。对于仅有包装场地、工序、设备,不具备实际制作工艺生产条件的企业,不予生产许可;将已取得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且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组合包装成预制菜销售的,不纳入预制菜生产许可范围;现制现售预制菜不纳入预制菜生产许可范围;除冷藏即食蔬果外,食用农产品未经调制,制成的冷藏净菜不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围。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《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》,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、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提出要依托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,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,加大对农产品产地冷藏、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;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,聚焦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,积极开展订单、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,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。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、农产品电商产业园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金融支持力度,助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。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链条白名单确认、应收账款确权、设立购销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担保增信,提升链上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。优化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金融服务,强化国际合作,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“走出去”,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粮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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